作为一位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以及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留给后世之人的形象,一直都是一位发根高耸、忧国忧民、性情耿直、言语犀利的大师。
但是,随着这些年人们对鲁迅的了解,大家慢慢地知道了,原来他也是一位有血有肉,风趣幽默的性情中人。甚至因为他本人的直爽性格,还有不少令人哭笑不得的“黑历史”。
比如鲁迅本人的牙齿不好,但是他又非常喜爱吃零食,尤其是甜食。少时在南京读书,他还曾卖掉作文竞赛的金牌,拿钱去茶馆吃点心,还会专门买那种玻璃瓶装的进口糖果。
在日本留学的时候,鲁迅爱吃花生,每天都要清理大量的花生壳,手头宽裕时会去买甜美的果子。同时,他也爱吃甜水果,葡萄、梨子、苹果等等。
回国后,鲁迅过了一段拮据的日子。但是每逢拿到稿费,他都会专门去一家法国面包房买两款新鲜出炉的奶油蛋糕。后来在教育部做事,领了工资,他就先去买四十个奶油蛋糕。
其他各类甜口的中式点心更是时常吃,满式的萨其马,杭州的猫耳朵,四川的麻圆,山西的煮饼,广东的伦教糕。还有后来被称为鲁迅饼的油炸糖糕,都让他念念不忘。
曾有人送鲁迅一包河南方糖,吃着很细腻,许广平跟他说这是用柿霜制成,性凉,可以用这个涂抹,平时不要多吃。于是,鲁迅便“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
可是,这美味让鲁迅念念不忘,以至于夜里想得都睡不着。于是果断爬起来吃掉一大半,边吃还边自我安慰道,反正嘴上生疮的机会少,不如趁着柿霜糖新鲜时享受一番。
牙不好又爱吃糖的鲁迅,常年被牙痛困扰,吃多了甜食会牙痛到怀疑人生,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要吃。有一次鲁迅上午刚刚补完牙,中午就收到了朋友寄来的糖果。
他忍不住大吃一顿,下午牙疼得受不了,只好又去王府井补牙。回程的路上,再次拐去稻香村买了一大堆饼干点心带回家吃。后来为了能痛快吃糖,索性将满口牙齿都换成了假牙。
鲁迅在日记里记载的北平餐馆,至少就有六十多家。同时,他常去的是位于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的广和居。他最喜欢吃的一道点心叫“三不沾”,是用鸡蛋精,糯米粉,白糖烹制而成。
鲁迅还爱吃辣,读书时就会用辣椒拌饭吃。成名后胡适跟他吃饭,才发现他连梅菜扣肉里都放辣椒。于是胡适感慨鲁迅一个绍兴人爱吃甜不稀罕,没想到竟然还这么嗜辣。
曹靖华请鲁迅吃过家乡的猴头菇,鲁迅吃完不过瘾,在那里感叹要是猴头菇能人工养殖就好了。40年后,浙江人工培育出了猴头菇,曹靖华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由于鲁迅非常爱吃,在北平的时候,又养刁了嘴,以至于许广平在上海的时候,曾想着要专门招聘一个北方厨师来家里做饭。可是到了最后,受限于种种原因,她只好自己亲身上阵。
鲁迅常去广和居,是因为这个地方和他住所离得很近。他当时住在绍兴会馆的前身,也就是山会邑馆里,胡同口就挨着广和居的大门。因为挨得非常近,所以他常常叫外卖。
当时鲁迅和弟弟两人住在一起,夜里休息的时候,会被巷子里叫的猫吵得睡不着觉。于是两兄弟便爬到院墙头上,操起长长的竹竿,做出那棒打鸳鸯的事。
后来到了上海,鲁迅在夜里写作时又常有野猫叫声打断他思绪,于是他便拿起手边装有香烟的烟罐,将里面的香烟一根根地对准野猫发射。当时鲁迅已年过半百,却依然保有此作风。
住在山会邑馆的时候,鲁迅在教育部做社会教育司的科长,主管文化、科学、美术等方面的工作,处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事宜,所以沈尹默时常会去拜会鲁迅。
沈尹默回忆说,鲁迅的书桌是向着一扇窗的,窗上总趴着一只又胖又大的壁虎,见人来了也不会躲闪。沈尹默时常见到就觉得奇怪,有次多嘴一问,才知道这壁虎原来是鲁迅喂养的。大概养得熟了,所以才能这么大大方方的,处变不惊。
好歹那时的鲁迅,既是一位官员,也是一位教授,还是一位大文豪。但是他的行事作风,居然还是如此不拘小节。沈尹默将这些细节,统统记在自己的回忆录中。
鲁迅在厦门大学任教的时候,与许广平两地分居。鲁迅相思难耐,两人时有书信联络,后被结集成《两地书》。从这些来往书信中,可以看到鲁迅不羁随意的一面。
比如,鲁迅说自己住的地方没厕所,每次去厕所都要经过邮政处,来回几百米。但是晚上黑了上厕所就不方便了,只好就在楼下草地上了事。鲁迅就是这么散漫,真是闻所未闻。
鲁迅还说,那里有很多小蛇,应该都是无毒的,草地上也多,每每看到了就打死。后来晚上黑了就不下楼了,但是又要去方便,只好用夜壶处理,看外面没人,就从窗口泼下去了事。
对于这种行为,鲁迅的看法也很奇特。他认为,虽然这种行径有些无赖,但是那个地方的设备如此不健全,他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得如此了。
想当年,鲁迅偷偷去打随地小便者的屁股,没想到自己也会有随地小便的一天吧。不过,哪怕鲁迅连这等事都跟许广平讲,但是他却至少漏讲了一件趣事,那就是跟猪搏斗!
厦门那地方相思树生得很多,鲁迅时常在相思树下思念许广平。但是当年厦门那地方也极其荒凉,随处可见蛇虫鼠蚁不多说了,居然还能见着生猪满街跑。
有一次,鲁迅在思念许广平的时候,看到了一头猪在啃相思树的叶子,感到十分不悦。觉得这头猪实在不识好歹,破坏了他相思的所在,于是就与猪展开了决斗。
胜负如何,咱们也不知道,不过想来这头猪应该是温顺的家猪。毕竟,若是一头獠牙凶猛的野猪,鲁迅应该也没那么大胆子去搏斗了,同事也不会经过此处还哈哈大笑了。
可能是没有战胜这头猪,或者觉得此事过于荒诞,没必要跟许广平讲了。不过,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事情,记载在章衣萍的《谈鲁迅》中。
鲁迅在厦门的时候,曾经去过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由于不认得鲁迅,见他衣着简朴,料想一定是个穷鬼,于是十分敷衍地给他剪得乱七八糟的。
结果,鲁迅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还掏出了一大把的钱给理发师。第二次,鲁迅又去这家店理发。理发师记得这是一个大方有钱的客人,就仔仔细细地给他剪了头发。
但是,鲁迅这次一个子一个子地数给理发师,一分也没有多给。理发师疑惑不解,鲁迅笑着说:你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你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其实,鲁迅在生活中真的是一个非常风趣、幽默的人。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鲁迅自小就有一些狭促,爱给人起外号。当时,他们班上有一个女生特爱哭,一哭起来就是那种涕泪交加的。于是,他就给人起外号叫“四条”,说她眼泪两条,鼻涕两条。
这么一看,跟教科书里那个在课桌上刻“早”字的少年,是不是很不一样了。毕竟,这两种人物的性格对比,实在是太过于明显了,完全看不出来会是一个人。
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有位同乡邵明之脸圆皮肤又黑,还蓄着大胡子,又在多雪多熊的北海道学习,于是鲁迅叫他“熊爷”。钱玄同不仅话多,又多来回动,所以鲁迅就叫他“爬来爬去”。
吴一斋刚到日本的时候,带去了一块中国做的火腿,并让日本佣人做来吃。可是,日本佣人压根儿就不认识中国的火腿,更不知道该如何做了,于是就直接拿起来就切片煮汤了。
结果,吴一斋知道了以后,简直是气炸了,他认为这个日本佣人简直就是在暴殄天物,所以他逢人便吐槽这个事情。鲁迅嫌吴一斋总是叨叨这个事情,于是干脆叫他“火腿”了。
章廷谦结婚,鲁迅送了他一本自己写的书,扉页上写着“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
这是因为,章廷谦一直梳着学生头,所以鲁迅爱叫他“一撮毛”。正是因为上述种种,所以许寿棠才说,鲁迅对人,多喜欢给予绰号,总是很有趣的。
年,22岁的鲁迅赴日留学。没多久,他就剪了自己的辫子。当时他是清朝公派出去的留学生,所以文学院的监督气得大骂,说他大逆不道,喊着要停了他的官费,把他赶回国去。
鲁迅非但不以为意,反而还孤身一人去了仙台学医。在那里,他遇到了藤野先生,还把他写到了自己的散文中,认为他是一位非常值得尊敬的老师。但是,偏偏他就这门课没有及格。
作为留学生中第一个去辫的人,鲁迅遭了不少的嘲讽,但他却兴致勃勃地给自己设计了一款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配隶书一字般的胡子,还特意穿了一款自己搭配的大衣拍照。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说是“好看至极”,说这“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非常非常的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
鲁迅在《故事新编》里解构神话,在《奔月》里说后羿射日成功以后,生活水准下降,年纪大了,本事也退步。嫦娥吃了整年的乌鸦炸酱面,吃得脸色蜡黄,脾气也差了起来。
抱怨天天吃炸酱面,抱怨自己嫁得不如意。还说嫦娥无事便去别的太太家打牌,看后羿愈发不顺眼。后羿想走远点去打猎,结果不小心打死了别人家的鸡,倒赔了许多馒头葱酱。
在这些琐碎的日常后,嫦娥吃了灵药主动飞走。后羿想了想,决定自己先吃顿好的再说。这些改编,就是放在现在也够无厘头的,看了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当时,有许多的失恋诗歌,鲁迅嫌弃这些诗歌动辄要死要活,伤春悲秋。所以,干脆自己也写了一首失恋歌来调侃,就是著名的《我的失恋》。
还有一个趣事,就是当年的出版社其实对标点符号并不是那么重视,支付稿费的时候也是不计标点的。对此,鲁迅感到非常不爽,他就想着要“修理”一下这些出版社。
于是,他专门写了一篇没标点的稿件送寄,稿子写得极好,编辑急得追着他要断句,鲁迅回复说,那你们必须把标点算字数。出版社只好采纳他的意见,将标点折算成字数付了稿酬。
总之,鲁迅绝不是教科书里那个严肃古板的斗士形象,也不单单是进步青年眼中那个慈和的长者形象。他在实际的生活中,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
他养花、养草、养宠物,也喜欢玩设计、搞收藏,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对待女性也十分尊重,对待爱人和孩子也十分慈爱。他热爱生活,享受生活,是一个鲜明风趣的生活家。
虽然鲁迅的照片大都是不苟言笑的,但是这个绝对不是他本人想要的。或许是因为在那个照片没有普及的时代,人们在照相机面前,都会不由自主地“郑重其事”吧!
萧伯纳访华的时候,说鲁迅比高尔基漂亮。鲁迅不但没表露出国人一贯的谦逊,反而说“我老了会更漂亮”!所以这张照片上的鲁迅先生能哈哈大笑,估计也是因为被偷偷抓拍的形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