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名人作家的“名场面”,你见过几个?看完这些,你会觉得这些名人与我们的距离其实挺近。
老舍不喜欢猫?老舍不止一次公开说过,自己没有喜欢过猫,甚至在自己的作品中明确说过自己很讨厌猫。但后来老舍写作的时候,有人发现,老舍很喜欢把猫放在自己的头顶。
在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老舍刚迁家入北平的丹柿小院,里面有许多花花草草,他十分喜欢。但是家里会有许多流浪猫造访,它们的行动搞乱了花草,它们的叫声影响了老舍的写作。也由此,老舍十分讨厌这些流浪猫,只要它们走过来就会拿东西赶走,讨厌猫的由头也是这样来的。
但老舍有一个习惯,写作之余会到院子的小花园里面散心。老舍突然发现,其实它们不吵自己也是挺可爱的,渐渐地老舍接受了这些流浪猫,也经常喂东西给它们吃。然后,老舍对猫的态度改观,每当有好友拜访,老舍总会带他们去看猫,然后炫耀一番。从厌猫变成猫奴,可谓真香。再后来老舍说,把猫放在头上,能带给他许多写作的灵感,这也就有了我们熟识的老舍关于猫的文章。
余华是怎么走上文学道路的余华早些年在接受采访时,就自己为什么要走上文学道路说了一段故事。
余华在当小说家之前是在卫生院当牙医,他自己都没学过医,上班第一天就要开始帮别人拔牙。带余华的师傅70多岁,身体也不是很好,所以师傅示范一遍之后,他就必须直接上手拔牙了。那之后师傅在旁边坐着看报纸,余华则负责拔牙,一天八个小时不休息,这让他喜欢不起来牙医这个工作。
后来遇到了在文化馆工作的人,他们一整天都在大街上游玩,让余华十分羡慕。余华突然觉得不公平,凭啥自己一天八个小时都在拔牙,而他们就可以在大街上闲逛。于是找到他们开始吐槽:“你们为什么不上班在街上闲逛。”那群人回答:“逛大街就是上班啊!”余华眼睛一亮,这工作我也喜欢啊!不用上班,不用工作,自由又自在,简直是自己的理想型。
于是他开始思索怎么才能调到文化馆工作,左思右想,想到了写小说,加点分。余华可能没想到自己,自己为了不工作而写的小说火了,变成了人们吐槽的“靠《活着》而活着的余华”。小说发表后,余华顺利调入文化馆。然后就出现了下面的名场面:
鲁迅为吃喜欢的甜食换假牙鲁迅的牙齿不大好,但是他又有一个癖好,那就是爱吃零食,特别是甜食。是不是突然觉得鲁迅离我们也不是很遥远,我们还是跟鲁迅有共同的爱好的。
鲁迅小时候在南京读书,他曾经为了吃点心,卖掉了作文竞赛的金牌。从日本留学回来后,鲁迅有段时间过得很拮据,但是一旦拿到稿费,第一时间就会去法国面包店买奶油蛋糕。后来在教育部工作的时候,凡发工资,他就会去买几十个奶油蛋糕。好家伙,奶油蛋糕吃上瘾,这怕是我们现在爱吃甜食的女生也很难比得上吧。
到后来有人给鲁迅寄了一包河南方糖,那味道吃起来很香,但许广平告知只能嘴上长疮时可以抹,不能多吃。但奈何这味道太香了,鲁迅想得都睡不着觉,于是果断起床,拿起方糖吃掉一大半,反正自己嘴上很少长疮的机会,还不如趁着糖新鲜吃了。是不是跟我们半夜起来吃宵夜的理由很像,反正就一顿不会胖。
正常人吃那么多糖,牙口肯定不好,鲁迅也一样,他常年被牙痛困扰,牙痛不是病,但痛起来要命。鲁迅受不了牙痛,但奈何甜食的诱惑太大,比起牙痛,还是先享受美食来得舒服。有一次早上,鲁迅刚补完牙就收到了好友寄来的糖衣炮弹,摸着自己的牙,他坚持了好几秒钟,实在忍不住大吃四方。然后下午牙疼了,又得去补牙,补完牙回来,看到自己喜欢吃的点心,忍不住又买了回去吃。后来为了让自己能痛快品尝甜食,不再受牙痛折磨,鲁迅索性将自己的牙齿换出了假牙。这为了吃甜食也是够拼,简直不能对接上我们日常所熟悉的那个严肃的鲁迅。
好了,你有什么自己所熟知的名人作家名场面,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