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一提到鲁迅,总会想到很多高大上的形容词:深邃、严厉、沉重、倔强、果敢……
加上他浓黑的一字须,跟跟向上的头发,吸着烟斗,面目严肃冷峻,全然一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模样,尤其现存的一些关于鲁迅的照片和文字更是加深了我们的这种直观印象,只觉得先生是一个冷酷而不好亲近的人。
但实际上,生活中的鲁迅先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他的喜怒哀乐,剥去他作为“战士”和“文人”的一面,他在现实中其实也是一个温和而又富有情趣的普通人。
揭开他作为凡人的第一步,自然先得从先生的“笑”开始说起。
可能在大家的印象中,先生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不然也不至于像上面照片上那般严肃,而他的文风也一向是冷酷犀利的,下笔时往往一针见血,不留丝毫情面,即使是像《朝花夕拾》这样的关于童年的回忆性篇章中,也常常会让读者在看似温情的文字中读出悲哀来。
但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先生是也是常笑的,他的笑往往是那种开怀大笑,不带任何城府和心机。鲁迅先生不但自己常笑,而且还会讲段子逗大家笑,这种幽默而随和的性格在萧红、章衣萍等人的回忆文章中都有所提及。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写道:“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
而据章衣萍的太太回忆,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鲁迅玩,瞧见鲁迅在路上,便隔着马路喊他,鲁迅却没有听见。
等到了鲁迅家里,众人对鲁迅说在路上喊了他好几声呢,鲁迅就“噢噢噢”地“噢”了好几声。众人好奇,问鲁迅为什么连声回应,鲁迅笑着说:“你不是叫了我好几声么,我还给你呀。”
说完了先生的“笑”,再来说先生的“吃”。
关于鲁迅先生笔下的美食,相信大家多少都有些印象,比如《社戏》中的罗汉豆,《孔乙己》中的黄酒、盐煮笋和茴香豆,《奔月》中的乌鸦肉炸酱面……这些美食的描写中固然有文学的虚构,但是我们也能从中隐约感受出先生对美食的执念。
而在现实生活中,迅哥儿也当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根据鲁迅的日记,他在北平的十五年,鲁迅去过的餐馆至少有65家,其中去的最多的是广和居,他最喜欢吃这家餐馆用鸡蛋清、糯米粉和白糖烹制成的“三不沾”,此外还有炒腰花、辣鱼粉皮和加辣的梅干菜扣肉等。
纵观鲁迅的所有大小篇幅的著作,有人曾针对先生的文字记载研究出了一套“鲁迅美食清单”,看完之后不禁惊叹迅哥儿对美食的研究之细致,说他是一枚资深的“吃货”其实毫不为过。
然而这个“吃货”的美食清单不但分地域,而且还分种类,他喜欢吃肉和鱼,尤喜金华火腿,但他不吃多刺的鱼,觉得剔鱼刺是不必要的麻烦,此外马兰头、绍式虾球、清汤越鸡、茴香豆、小香干、盐炒花生等家乡菜也是他“美食清单”中的常客。
鲁迅对于农家常吃的新鲜瓜果蔬菜也十分青睐,他也像许多人一样喜欢把嫩黄瓜当水果吃,而他在日本读书期间,对于日本产的“青森苹果”情有独钟,回国后也常托人购买。
作为一枚“吃货”,挡不住的嘴馋当真是一大诱惑,迅哥儿也常常因此闹笑话。
据鲁迅的日记记载,曾有一个朋友从河南来,送给他一包方糖(先生酷爱甜食),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便迫不及待吃起来,半夜里馋得睡不着,他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
还有一回,有人送了柿饼,他藏起来自己偷偷享用,只有女士来做客时,他才“大方”地拿出来,因为女士们胃口小吃得少,后来他对朋友们说起这事儿的时候,自己却没忍住先笑了起来。
都说穿衣吃饭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味,说过了“吃”,自然得说先生的“穿”。
在服饰方面,鲁迅一向以朴素简约为主,他特别钟爱布制长衫、布鞋或胶底跑鞋,倘若衣服穿破了,总是能补的补了再穿,甚至破旧的帽子略经缝补也照常戴,他曾作诗自嘲曰:“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虽然鲁迅自己对穿衣不甚讲究,但这却不意味着他不懂服饰造型,相反他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行家。据作家萧红《回忆鲁迅先生》记载,有一次,她到鲁迅家做客,问鲁迅自己的衣服漂不漂亮,鲁迅回答:“不大漂亮”。
接着,他说出自己的理由:裙子配的颜色不对,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他说,萧红的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上衣也弄得不漂亮了。
说完先生的“吃”和“穿”,再来聊聊鲁迅作为凡人的兴趣爱好和作为父亲铁血柔情。
鲁迅的一大爱好是收集裸体画,他收集过很多日本和欧美的裸体绘画,卧室墙上公然挂过一幅西洋女裸体版画。
先生也爱财、爱名、爱惜生命,懂得生活和休闲,对待爱情既渴望又瞻前顾后,对待孩子则无限柔情。
他对儿子周海婴极其疼爱,尽其所能地满足儿子的愿望,给儿子买最新的玩具,带儿子看最新的电影,总是放下手头工作陪儿子玩。
为了打破孩子对身体、性别的禁忌观念,鲁迅甚至特意与许广平在家里裸体走动,周海婴每次生病,鲁迅都亲自查看,量体温并作记录。
海婴每晚临睡前必喊“爸爸,明朝会”,必须听见鲁迅也同样回应才能入睡,鲁迅后来病得厉害,喉咙又有痰,周海婴没听见回应,就一直在喊。
鲁迅喉咙堵着痰,但还是挣扎着抬起头大声应和说:“明朝会!明朝会!”
和普通人一样,鲁迅其实也很喜欢钱,而且他的金钱观一向是精细而务实的,并在日记里仔细记着几乎每一笔收入和支出。
为了金钱,他曾打过两次官司,一次是和罢了他科长一职的教育总长章士钊,最终打赢官司,保住了在教育部的饭碗;另一次是为了拖欠的稿酬与书商李小峰打官司,最终讨回不少稿费。
鲁迅还曾答应蔡元培的聘请,做了教育部的特约撰述人,每月啥事也不干,领取补助元,这成为他后期最稳定的收入。
正因为对钱看重,鲁迅总体生活得滋润,不仅保证了全家的开销,还有钱来买书、救济亲友,充裕的收入也保障了他的独立人格、自由思想。
据学者陈明远计算,“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的每年平均收入相当于年的人民币34万元。
有钱保证了鲁迅的小资生活,吸烟、喝酒、饮茶是鲁迅抹不开的“三大瘾”。
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说:“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枝包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袍的袋里去摸一枝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枝,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
鲁迅家里常备两种纸烟,一种是价钱贵的,给客人抽,一种是便宜的,自己平日抽。他还喜欢喝酒,喝花雕等中国酒,一般每顿饭都喝,经常喝得酩酊烂醉,且在喝酒过程中烟不离手。
郁达夫在年曾作诗赠予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喝茶也是鲁迅的终身爱好,他经常去茶楼喝茶,在文章中也经常提及茶事。
当然,金无赤足,人无完人,鲁迅也有一些“不良”嗜好,如不修边幅,喜欢熬夜。
晚年在上海时,一天夜里鲁迅正在写作,外面的猫叫个不停,屡屡打断他的思路,鲁迅于是拿起手边的50支装铁皮的香烟罐,愤怒地对着远处的猫一一发射。
除了以上那些,鲁迅还有一个很逗逼的嗜好,那就是喜欢给人起绰号。
上学时,鲁迅给一个好哭鼻子的女同学起过名为“四条”的绰号,意思是眼泪鼻涕一块流;在日本留学时,有个同学脸上很多胡须,鲁迅便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熊”;在北大教书时,青年教师章廷谦留了个学生头,鲁迅便称其为“一撮毛”,见面时叫他“一撮毛哥哥”。
真实的鲁迅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拿着匕首和投枪的“战士”,他也有普通人的欲望和爱好,有自己喜怒哀乐,也会为家庭、为最简单的柴米油盐奔波操劳。
诚如鲁迅自己在《“题为定”草》中所言:“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这么看,其实所有的人本质上都是凡人,都有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不过是有些人做出了不平凡的成就而已。
而鲁迅无疑是那平凡人中做出了不平凡的成就的伟人,关于他究竟有多伟大,知乎很多答主已经说的足够多,我在这也不再多加赘述。
他是那个笑的咳嗽起来的爱给人起绰号的“段子手”,那个馋的半夜睡不着觉半夜爬起来偷吃东西的“吃货”,那个对萧红的穿着打扮侃侃而谈的“时尚达人”,以及那个,为了儿子海婴强忍喉间阵痛应和着“明朝会”的慈祥父亲。
而以上这些小故事,也恰恰是鲁迅作为一个普通人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他既是思想深邃撑起民族魂的大作家,也是一个时尚、洒脱又不失幽默风趣的平凡人,与你我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