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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通报最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7月11日10时,南昌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7月10日0时至24时,南昌市新增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为南昌市通报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过去两天南昌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2例,具体分布为青山湖区2例,红谷滩区1例,高新区1例。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医院进行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情况稳定。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在青山湖区又检出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初步流调显示为南昌市通报阳性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相关流行病调查工作正在同步进行。

据南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朱世明介绍,为尽快控制疫情,截至目前南昌市已采取以下主要应对措施:

一是开展较大范围区域核酸筛查。7月10日全市10个县区较大范围区域核酸筛查共出动名采样人员,设置个采样点。所有采样人员冒着酷暑共采样.32万人,截至目前结果全出,除青山湖区发现1例初筛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

二是科学划定中高风险区域。截至7月10日24时,全市共划定高风险区6个,其中东湖区4个(分别为PERRYS酒吧、汉庭酒店中山路店、方糖量贩式KTV民德路店、赐福路和谐小区13号楼),青山湖区1个(为塘山镇南京东路99号青山湖-天湾小区),高新区1个(为昌东镇黄家村罗伊尔小区27栋1至3单元);中风险区6个,其中东湖区3个(分别为渊明北路太平洋烧烤摊、大家便利店中山路店、有家便利店百花洲店),青山湖区1个(为福气金牌餐厅),高新区2个(分别为昌东镇黄家村罗伊尔小区27栋4至6单元,26栋1至6单元);上述3个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其余区域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是以县区为单位划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一个县区划定了中高风险区,该县区除中高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

三是深入开展流调溯源和人员排查。截至7月11日8时,共排查到密接人,其中在昌人,发外市协查人;密接的密接人,其中在昌人,发外市协查人。已排查到在昌密接人员均实施集中隔离,密接的密接实施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已实施集中隔离。为进一步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流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排查时空伴随者,请接到电话的朋友予以配合。

四是全面强化重点场所管控措施。从今天零时开始,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影剧院、餐厅等公共场所人员及乘坐公交、地铁、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措施,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请市民朋友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出行。

下一步,南昌市将继续全面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研判、细化措施、分类处置,按照应管尽管、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筛尽筛的路径,重点做好两各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两轮区域核酸筛查。为进一步筛查隐患,南昌市已发布公告,决定于7月11日、12日连续两天在10个县区继续开展两轮较大范围区域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采样。在此温馨提示,近期天气炎热,请广大市民在科学佩戴口罩进行采样时,注意分时段前往采样点,并做好防晒措施,避免中暑。三轮较大范围区域筛查后,南昌市将结合筛查结果进行科学研判,确定下一步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二是继续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外省来返昌人员排查,做好中高风险区域管理与服务,强化各类重点场所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措施,继续精准开展流调溯源,深挖彻查潜在风险。请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报告病情、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等情况。

会上,专家对风险区划定标准做了详细介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疫情发生后,为有效处置疫情,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实行相应的防控措施,不再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方案》要求,对于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同时,高风险区要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防控措施。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核酸检测由社区安排每天上门采样。中风险区则要求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防控措施。市民朋友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核酸由社区安排上门或者小区内有序分批开展。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记者:刘娜娜

编辑:欧阳泽慧

复审:邹艳红

审签:邵平

监制: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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